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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资源库 - 长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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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安老服务机构针对长者不同的需要、健康状况,为他们提 供各项社区支持服务,藉以改善其生活质素、鼓励家庭照顾 家中的长者,尽量让长者留在熟悉的社区中生活。此外,机构亦为有需要的长者提供不同程度的院舍服务。

安老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均致力提高长者在 社会的形象,提倡积极晚年、老有所为,务求 建立一个「长幼一家」,代与代相互共融的社会。

 

 


 

香港安老服务的简史

一直以来,香港的非政府机构推动及提供了超过九成以上的安老服务。始于六十年代,便有数间的宗教团体开办老人院〔即现时的安老院〕,以慈善形式提供有限度的服务。及至六十年代末,为回应社区的需要,各志愿机构〔即现时的非政府机构〕纷纷引入外国新的服务模式,例如:社康护理、家务助理及老人宿舍等。当时政府的理念是照顾长者是家庭的责任,政府只为无依无靠的长者提供经济上的援助。

七十年代初,老人问题开始受到政府的重视,并在一九七二年成立工作小组,研究长者的需要,工作小组的报告为日后的安老服务发展奠下了重要的基石,当中提出的「社区照顾」概念一直沿用至今。

踏入八十年代,长者人口数目及占总人口的比例不断上升,但社会环境的急剧改变, 却大大削弱了家庭及社区照顾长者的能力。 如何支持家庭照顾长者,成了一个重要的课题。在这段期间, 政府逐步扩展社区支持服务,如长者社区服务中心、长者日间护理中心、 长者活动中心、家务助理队等,以应需求。由于院舍服务缺乏, 做成八十年代中期私营安老院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以填补服务空隙, 但服务质素却令人失望。 在社会人士的极力争取下, 政府推出了安老院条例草案, 法案结果在一九九四年获得立法局通过。安老院条例在一九九六年正式执行,初期仍容许院舍申请豁免证明书暂许经营,好让它们可以有足够时间把环境、设施及服务改善,符合条例要求。时至今日,所有的公私营院舍已全数取得牌照。为进一步提升院舍的质素,政府亦刚委任了顾问研究一套适合香港的安老院认证制度。

另一方面, 当时社区环境亦有很大的变化, 人口迁移、 新市镇的发展、 市区的重建等, 都削弱了原有的社区网络及邻舍关系, 很多长者的社交圈子变得十分狭窄, 在危急时亦未必得到帮助。一九九六年新春寒流袭港, 造成数十名长者因失救而逝世, 便是一明显的例子, 这亦令到政府锐意发展「长者社区网络计划」, 动员义工及邻舍关心长者。由该年开始,非政府机构提供的安老院及护理安老院亦自发在寒冷的天气下为长者提供短暂住宿,渡过寒流。此外,一群热心的社工及社会人士更筹集资金,开办「平安钟」服务,在危急时为独居长者提供实时的支持。

直自一九九七年特区政府成立,把照顾长者订为三大施政方针之一,并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属、老有所为」作为安老政策方向。同年,安老事务委员会成立,就安老政策及服务向政府提出意见。在「三老」的政策方向下,政府再次肯定「社区照顾」的重要性,并提出要落实「持续照顾」的概念,让长者继续在熟悉的环境中生活。及后的几年,政府不断进行顾问研究,重新评估长者的服务需要和检讨各种服务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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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老服务的服务理念 

1. 以人为本〔People-based approach

社会服务的发展一向以人为本,助人自助,长者服务亦不例外。在为长者提供服务的同时,我们亦尽量设计不同的护理计划,让长者发挥潜能。 

2. 社区照顾 (Care in the Community)

传统上,家庭是照顾长者的核心。但社会环境的工业化和都市化, 却大大削弱了家庭照顾长者的能力。如何支持家庭照顾长者,成了一个重要的课题。虽然安老院舍可让长者得到全面的照顾,但不少调查(注1)均指出长者的意愿是留在家中终老,非到身体十分虚弱才希望入住院舍。因此,香港的安老服务发展是以社区照顾为基础, 即尽量为家庭提供协助,使长者在自己的家居及熟悉的社区中得到照顾, 安渡晚年。 (注1) : 德勤顾问报告

3. 持续照顾模式 (Continuum of Care)

安老院舍自六十年代发展至今,因着体弱长者的数目不断增加而出现了不同类型的院舍,提供不同程度的照顾和护理。然而,长者的健康状况转差而需要较高程度的照顾时,便要转往另一间院舍,但事实发现不少长者会因搬迁后的不适应而令健康更差。因此,近年的院舍透过加强人手和环境改装,尽量让长者可留在同一院舍内安渡晚年。现时,共有三间院舍进行先导计划,试验出适合的模式。同一概念,亦逐步在社区支持服务上落实,家务助理服务由只提供个人起居照顾,慢慢加强功能至提供专业护理服务。  

4. 老有所为 (Productive Ageing)

过去,社会人士往往将长者描绘成等待别人照顾,接受施舍的一群,并强调他们是社会福利的受助者,而忽视了他们的能力。其实,若社会能够提供足够的机会,让有能力及意愿的长者继续参与社会事务及作出贡献,他们是可以成为一位「重权利、尽责任」的长者。凭着丰富的经验、知识及技能,他们是绝对可以「老有所为」。「老有所为」的目标是令长者的晚年生活保持生机及活力,充份发挥他们的能力及潜质,提升个人尊严,并透过长者的表现及贡献,建立他们在家庭和社会中的正面形象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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